第八六六章凶名-《我在明末有套房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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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六六章凶名
“八千万盾?”
全旭心想着,一荷兰盾,也就是五分之二马剑银币,约十克银子,相当于两千多万两银子,这已经不是一笔小数目了。
陈应的眼睛笑成了月牙:“不是,陛下不妨猜猜看?”
“不会是八千万两银子吧?”
“没有那么多!”
陈应看着全旭有些急了,也不再打马虎眼了,直接了当的道:“是八千万弗罗尔!”
“我去……”
全旭顿时目瞪口呆。
果然,做任何生意都没有抢劫来得快,来得迅速。
八千万弗罗尔,相当于五百四十万两金子,由于全旭在不停的吃着黄金,导致了银价的贬值,现在的银价与金价的兑换比例从最初的一比八,变成了一比十二,五百四十万两金则相当于六千四百八十万两银子。
听到陈应从荷兰弄回了这么多钱,全旭心情瞬间就好了。
关键是这一笔钱并不是国家经营,而是全旭私人的,也就意味着全旭瞬间就增加了六千四百八十两银子银子。
哪怕是由于物价的上涨,现在打造一艘海鲨战舰的成本比几年前提高了将近一倍,这一笔巨款,可以让全旭再打造五百五十艘海鲨战舰,或者一千三百余艘飞鱼战舰,或者修建大约六七千公里的铁路。
就在全旭准备拉着陈应想到一起吃早餐的时候,沈明泽这个首相随后而来。
他的目的其实也是盯着这一笔钱。
全旭虽然是大明帝国的皇帝,理论上说整个大明都是全旭的私人财产,可是事实上并不是那么回事。这些年全旭投资兴建了旅顺造船厂、登州造船厂、金州火车制造厂、金州钢铁集团、辽东工业集团,又是建学校,又是修建公路、铁路、港口、码头、前前后后投资不下亿万钱两银子。
现在帝国政府想一纸公文就把管理权收走,简直想都不用想。
当然,如果大明政府愿意接手这些企业和铁路、公路的债务,全旭是愿意出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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